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113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修正

一、依據教育部規定,簡章修正重複錄取與錄取放棄之相關規定:

1、錄取生於放棄入學資格截止日後為重複報到者,取消其特殊選才全部校系錄取資格。

2、特殊選才錄取生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不得參加當學年度聯合招生管道。

二、檢附本項考試修正後之簡章,如附件。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