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錄取名單

一、複查注意事項:(複查申請書如附件)

1.期限: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口頭申請概不受理。

2.方式:一律填妥回郵信封,連同原成績單(影本不受理),並附複查費每科新台幣伍拾元整(以郵政匯票支付,受款人欄書寫「大同大學」字樣)。

郵寄「 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40號大同大學招生委員會複查小組」收。 

3.考生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並以複查成績加總及登錄分數為限,不得要求重新評分。

 

二、正取生報到(相關說明請依簡章及通知書辦理):

1.正取生於114年12月12日(五)9:00~11:00或13:00~15:00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報到並繳驗國民身分證及畢業證書(尚未領取畢業證書者,請於報到時繳交切結書,並最遲於115學年第1學期開學日補交)或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力)證明正本。

2.正取生請自行印出並填妥附件一至三(若已持有畢業證書正本或符合報考學歷之同等學歷(力)證明者,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並免填附件二),錄取生若請人代理報到請先填妥委託書(附件四)並攜帶文件及雙方證件至現場進行報到作業。

3.錄取生如有同時錄取多校系時,應擇一報到,不得重複報到。

 

三、備取生遞補登記(相關說明請依簡章及通知書辦理) :

1.備取生即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五) 23:00前進入報名網站辦理登記,逾時未上網登記者,視同放棄遞補機會。

*備取生遞補期限至115年3月3日(二)止。

 

四、錄取並完成報到後放棄錄取事宜:

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如因故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另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件五)並於115年3月3日(二)限時掛號郵寄方式寄達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向本校聲明放棄,否則不得參加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錄取生於放棄入學資格截止日後為重複報到者,取消其特殊選才全部校系錄取資格。